2017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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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7-04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9月1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公告编号:2017-047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章程第一条“为维护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订为:“为维护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新增“第五章党组织”内容

“第五章 党组织

第九十五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自身建设。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九十六条 公司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管理层作出决定。

第九十七条 强化党组织在公司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坚决防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党组织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第九十八条公司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和自身建设。”

三、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仅做序号调整。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18证券简称:海南橡胶公告编号:2017-048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9日

至2017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公告的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请符合条件的股东于2017年9月30日17:00前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此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9:3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电话:0898-31669317,传真:0898-31661486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