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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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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2017-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8 股票简称:赛福天 编号: 2017-040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创”)

法定代表人:汪涛

设立日期:1992年11月05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4301房自编号1房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肆仟零贰拾万柒仟玖佰元

公司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业务,咨询业务;产业园投资;物业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475065

营业期限:长期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股东广东科创的通知,其于2017年9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

本次股份减持前,广东科创持有公司1,104.9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004%。本次减持后,广东科创持有公司1,103.9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99%,不再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赛福天

股票代码:6030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4301房自编号1房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7年9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赛福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赛福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企业资金使用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无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2017年4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赛福天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科创持有赛福天股份1,104.9万股,占总股本的5.00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9月19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万股,减持均价1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科创持有赛福天股份1,103.9万股,占总股本的4.999%。广东科创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赛福天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入赛福天股份的情况,其卖出赛福天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7年9月1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赛福天住所,以备查阅:

(一)广东科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广东科创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7 年9月19日

附表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7 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