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9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9月20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宇房产”),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泰宇房产成立后,由泰宇房产负责开发杭政储出[2017]55号地块项目,公司将于2017年9月13日竞得的杭政储出[2017]55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注入泰宇房产,与之相应的权利义务也转移至泰宇房产。本次投资在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投资的额度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7年9月21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7-093号)。
二、《关于由控股子公司负责开发杭政储出(2017)36号地块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由控股子公司负责开发杭政储出(2017)36号地块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于2017年8月14日竞得的杭政储出[2017]36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注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东房产”), 公司将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编号为3301002017A21076的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人调整至上东房产名下,与该土地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也调整至上东房产,由上东房产负责开发杭政储出[2017]36号地块。公司持有上东房产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9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年9月20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泰宇房产”),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本次投资在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投资的额度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投资主体
公司将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完成对泰宇房产100%的股权共计5,000万元的出资。
三、投资目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泰宇房产成立后,由泰宇房产负责开发杭政储出[2017]55号地块项目,公司将于2017年9月13日竞得的杭政储出[2017]55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注入泰宇房产,与之相应的权利义务也转移至泰宇房产。
四、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10.1.2、10.1.3、10.1.4、10.1.5和10.1.6条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9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15∶00至2017年9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19人,代表股份255,534,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0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55,464,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9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588,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6%;反对9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156%;反对9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4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465,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8%;反对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20%;反对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瞿梦心律师和王舍惟尔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