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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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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7-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7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公告所披露之股份减持前,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宽街博华”)持有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1,1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前,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为:宽街博华计划自2017年5月17日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289,200股公司股票,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68%,不超过宽街博华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宽街博华发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及追加承诺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股份方式由“大宗交易”变更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方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千禾味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及追加承诺的公告》)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宽街博华自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00,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的相关规定,宽街博华承诺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17年9月21日,公司收到股东宽街博华《关于股份减持已达到1%的告知函》,宽街博华自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00,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及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所持股份来源

宽街博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7,5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10.97%。该部分股票已于 2017年3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17 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千禾味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宽街博华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5 月 2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5,556,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60,000,000股的9.72%。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千禾味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6 月7日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宽街博华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变为31,1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的9.72%。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千禾味业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宽街博华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0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宽街博华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7,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2%。

二、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年5月16日,公司收到宽街博华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宽街博华计划自2017年5月17日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289,200股公司股票,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68%,不超过宽街博华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于2017年6月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之“减持股份来源”相应调整为“宽街博华于千禾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通过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鉴于宽街博华于2017年5月减持了2,000,000股公司股票且公司于2017年6月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期间内,宽街博华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20,578,400股公司股票,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43%,减持计划期间内宽街博华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应超过宽街博华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宽街博华发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及追加承诺的告知函》,宽街博华的减持股份方式由2017年5月17日公告的减持计划内容中的“大宗交易”变更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方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及追加承诺的公告》)

三、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宽街博华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5 月 2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60,000,000股的1.25%,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宽街博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00,000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累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报备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已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