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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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7-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88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的具体回复公告如下:

1、半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上半年采取了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为导向的销售策略,适当降低了销售毛利率。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形势,说明在现阶段改变销售策略的原因。(2)结合销量及市场占有率的变化情况,说明公司新销售策略有无达成目标。

公司回复:

(1)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历经多年发展,目前已逐步进入成熟阶段,有序、规范发展成为产业共识。行业内众多生产规模较小、自主创新能力较低,并且在产品生产和安全环保等方面规范程度较低的中小电动自行车企业,其产品类型主要以低档次、低附加值产品为主,销售毛利率水平偏低,这部分企业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2017年以来,随着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国家标准的临近出台,以及国家级环保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这部分企业所占据中低端市场份额逐步让出,电动自行车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因此,结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后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的需求,公司上半年采取了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为导向的销售策略,适当降低了销售毛利率,针对三、四线市场以及乡镇网络的中低端市场扩大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2)根据《中国自行车行业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该报告仅提供2016年全年与2017年1-5月行业经济运行数据)测算,公司2017年1-5月市场占有率较2016年相比提升了18.05%。另外,2017年1-6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9亿元,同比增长31.43%,基本达成了公司制订的销售增长目标。

2、半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由2016年末的5817.91万元增长67.74%至9758.90万元。请公司说明其信用政策有无发生变化,是否为扩大市场占有率采取了更为激进的信用政策。

公司回复:

公司对经销商的授信基本以年度为周期,即年初授信、年末收回,年末余额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3、根据公司半年报披露的财务信息测算,公司销售毛利率由2016年的18.43%下降至15.72%。请公司补充披露:(1)不同类型产品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及其对毛利率的影响。(2)同行业竞争对手产品售价的变化情况。

公司回复:

(1)公司主要产品为简易款电动自行车与豪华款电动自行车。其中,简易款与2016年相比,单位售价上涨9.97%,单位成本上涨12.58%,毛利率下降1.92个百分点;豪华款与2016年相比,单位售价上涨7.73%,单位成本上涨12.29%,毛利率下降3.4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销售毛利率较2016年下降2.71个百分点。

(2)公司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为雅迪控股(01585.HK),根据《雅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及《雅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2017年上半年雅迪控股整体毛利率为15.2%,2016年整体毛利率为20.3%,其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公司一致。雅迪控股(01585.HK)产品售价变动情况如下:电动踏板车每台平均售价由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1,789元降至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1,642元;电动自行车的平均每台售价由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1,203元降至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1,030元。

注:根据雅迪控股(01585.HK)报表列示,其电动踏板车和电动自行车售价构成不含电池及充电器。其中,电池及充电器销售数量由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1,327.6千件/905.3千件变动至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1,670.1千件/981.0千件;而电池及充电器销售收入由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630,855千元变动至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865,670千元。

4、半年报披露,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上半年增加10201.41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年同期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并结合员工人数说明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公司回复: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是指公司计提计入当期损益的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辞退福利。

2017年上半年,公司平均人数为2,795人,同比减少28人,降幅为0.97%。2017年上半年,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为10,201.41万元,2016年同期为8,792.5万元,增长1,408.91万元,增幅为16.02%。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的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半年产销量同比增长导致的生产人员和销售人员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增长1,208.81万元。2017年上半年,公司计提销售人员和生产人员应付职工薪酬金额的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2017年上半年公司销售与生产人员应付职工薪酬的增长与同期产销量的增长趋势一致。

5、半年报披露,公司上半年共有计入当期损益的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1089.70万元,是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9.76%。请公司补充披露取得政府补助的依据、发放主体、发放事由等情况,并结合相关规则的要求,说明是否就此履行了必要的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中的信息披露要求,密切关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事项,对收到的政府补助事项累计金额达到披露标准的,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披露义务。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收到政府各类补助871.2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净利润的11.4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累计175,760元,具体情况公司已在《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9 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中披露。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以前年度收到的已确认“递延收益”的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了“当期收益”,此部分累计金额为2,008,877.58元。具体情况公司已在《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1 递延收益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及“69 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中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3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8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现根据《问询函》要求,对《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做如下修订:

一、修订“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注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 ”及“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一)主营业务分析/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增加关于改变公司销售策略的原因及新销售策略的达成情况。

二、补充“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 应收账款/其他说明”,增加关于公司信用政策有无发生变化的说明。

三、修订“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一)主营业务分析/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增加关于公司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及其对毛利率的影响。

四、补充“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7 应付职工薪酬/其他说明”,增加2017年半年度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的说明及变动情况的原因。

五、补充“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9 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其他说明”,增加关于政府补助披露的情况。

以上内容的修订不涉及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