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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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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4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9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回购注销共涉及35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25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382,462.5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10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39,997.5股,合计回购注销422,460股。现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出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现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第七条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788.7万元。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746.454万元。

第二十一条修订前:股份总数为75,788.7万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5,788.7万股。

修订后:股份总数为75,746.454万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5,746.454万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定于2017年10月9日召开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4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下游经销商上海骏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的5500万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下游经销商武汉洁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的4500万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销商在该授信额度项下的融资用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6个月。

上海骏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武汉洁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下游经销商,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同时被担保方对公司实施反担保措施。

二、被担保人情况

1、上海骏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万元

法人代表:蒋泞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化妆品、电子产品、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

截至2017年7月,上海骏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117,269.75元,净资产983,128.76元,本年累计营业收入93,785,205.75元。(未经审计)

2、武汉洁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人代表:张晓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初级农产品、保健用品、汽车零配件、化妆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计算机及配件、办公用品实体店及网上批零兼营;计划生育和性保健用品零售及网上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网络技术设备、软件开发;网络系统的安装与维护。(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8月,武汉洁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752,311.98元,净资产8,661,017.05元,本年累计营业收入71,765,500.13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目前公司确定的担保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6个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担保金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

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经销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的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仅限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经销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公司章程、协议约定,对经销商实施保前审查、保中督查、保后复核,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为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帮助经销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时有利于应收账款回笼,增加公司资产流动性,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予以事前认可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从而实现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公司为下游经销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参加此贷款项目的经销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4、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零,公司实际已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9.75亿元人民币,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0.88亿元,占最近一期(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35%及3.26%,合计占最近一期(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3.61%,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5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回购注销共涉及35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25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382,462.5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10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39,997.5股,合计回购注销422,460股。公司注册资本拟减少42.246万元,将由75,788.7万元减少至75,746.454万元 (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总股本由75,788.7万股减少至75,746.454万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5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8日下午 15:00至2017年10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9月2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 2017 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1

2、投票简称:中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0760-87885196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联系人:王云霞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7年9月2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