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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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9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668号公司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聂如旋先生因公务临时出差未能参加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黄卫东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聂如旋先生、董事吕伟顺先生和唐立久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王鹏先生、李娜娜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吕亮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建国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拟以商业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情况详见2017年9月7日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7-050号公告的相关内容。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0,954,5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57%。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律师和常娜娜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