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124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9月22日(周五)上午9:00时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尹洪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委托贷款形式通过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5亿元的贷款,期限为2年,保证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公司董事长尹洪卫先生及其配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125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为满足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向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5亿元的贷款,期限为2年,保证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公司董事长尹洪卫先生及其配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平安大华、长沙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公司名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8月18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玉国
注册资本: 307939.8378万元人民币
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33号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以下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三、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融资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5亿元。
2、融资期限:2年。
3、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4、担保方式:公司董事长及其配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通过长沙银行向平安大华申请融资授信审批,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期限为2年,保证方式为公司董事长及其配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此次委托贷款融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