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7-05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9月2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所持有的浙江兴合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4,700万元人民币)为质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60个月期并购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5,600万元整,申请授信品种为股权收购贷款。
上述专项授信申请实际授信的额度和期限与用途以银行批准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所持有的浙江兴合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4,700万元人民币)为质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60个月期5,600万元人民币并购专项贷款,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开立黄金交易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开立黄金交易结算账户, 以便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使用商业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获取经营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2个月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该次申请授信额度的担保方式为信用,申请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同意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2个月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亿元,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唐山中再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1,425万元人民币自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宗面积为57亩的商服用地使用权。
鉴于该购买资产事宜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本议案由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购买资产事宜发表了专项意见。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7-05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3日
备查文件:
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孙公司购买资产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意见;
⒊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宗商服用地项目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7-05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孙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唐山中再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物流”)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以1,425万元人民币自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环保科技”)购买一宗面积为57亩的商服用地使用权。
●关联人回避:唐山环保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就该次交易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影响:本次交易是公司全资孙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㈠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唐山物流拟自唐山环保科技购买一宗面积为57亩的商服用地使用权。
㈡唐山环保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㈢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即交易对方介绍
㈠企业名称: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90894164667
㈢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㈣法定代表人:王久军
㈤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㈥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1日
㈦营业期限:2013年12月31日至2033年12月30日
㈧住所:玉田县后湖工业聚集区
㈨经营范围: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塑料颗粒、塑料薄膜、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回收、加工、销售(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餐饮服务(仅供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使用);卷烟、雪茄烟零售(仅供分支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废纸回收、销售。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家电维修服务,清洁服务,场地、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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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的概况、评估情况、交易价格及履约
㈠本次唐山物流拟购买的资产为唐山环保科技拥有的位于玉田县后湖工业聚集区的一宗面积为57亩的商服用地使用权。唐山环保科技已取得该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㈡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以2017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述交易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国融兴华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述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就此次评估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17]第080050号《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宗商服用地项目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账面价值2,161.31万元,评估价值1,603.60万元,减值557.71万元,减值率25.80%。
㈢以评估值为基础,此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425万元人民币。
㈣标的资产交易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一次性支付,资金来源为唐山物流自有资金。购买协议生效后10日内,唐山物流向唐山环保科技支付全部转让对价人民币1,425万元。该价格为含税价,过户应缴纳的相关税费不包含在总价款内。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孙公司唐山物流购买标的资产后可加快仓储物流项目的建设进程,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协同效益,完善回收、运输、聚散、加工等功能,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㈠2017年9月2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唐山物流以1,425万元人民币自唐山环保科技购买一宗面积为57亩的商服用地使用权,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其余非关联董事5人全票同意该议案。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该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规定审议程序。
六、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全资孙公司以1,425万元人民币自自唐山环保科技购买面积为57亩的商服用地使用权事宜发表了的专项意见,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全资孙公司唐山物流业务发展的正常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3日
备查文件:
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孙公司购买资产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意见;
⒊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宗商服用地项目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7-05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7号)核准,于2017年4月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了69,749,00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62,435,909.7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94,812.3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941,097.39元。 截至2017年4月17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28号《验资报告》。 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及4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17 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4,941,097.39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即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4,941,097.3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7,324.57元,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人民币47,324.57元,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及《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履行严格的使用审批手续,执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程序,确保存放安全,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4月17日与兴业证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其他协议签署方均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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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所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
该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同时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营运资金更加充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高,公司的财务风险得以降低,为盈利水平的提高打下了一定基础。
㈡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㈣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㈤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㈦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㈧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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