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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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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7-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37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92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9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4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42号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节能风电”)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177,7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4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为1,777,780,000股。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920,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6.20%。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即2014年9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17年9月2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24号文核准,节能风电于2015年12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077,780,000股。

2.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77,7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2,077,78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55,560,000股。2017年4月19日,公司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077,780,000股增加至4,155,56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承诺:自节能风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节能风电的股份,也不由节能风电回购该部分股份。节能风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节能风电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二)减持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节能风电股份总数的 5%。

2.公司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无特别承诺。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由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公司股东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后认为:节能风电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节能风电关于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德证券对节能风电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92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9月29日;

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