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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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的合作协议公告

2017-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7-09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的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筑”、“甲方”)属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住建部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浙江省建筑工业化示范企业”、“浙江省建筑工程总承包示范企业”。作为“浙江省预制装配式钢结构集成建筑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和“上海装配式建筑技术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依托单位,现已形成“绿筑PSC集成建筑系统”。该系统采用钢结构与预制混凝土(PC)相结合的“全结构”,实现结构系统与楼面系统、外墙系统、内墙系统、卫浴系统、装修系统均预制装配化的“全系统”,全面提高装配化率至95%。目前,公司已形成PSC住宅体系、公寓体系、学校体系、医院体系、办公楼体系五大产品体系,并配套搭建了“之云 Z-Cloud”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了信息化设计、采购、运营管理和运维管理。宁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宁夏城建”、“乙方”)是宁夏地区以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建设等为主业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现致力于在宁夏地区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近日,双方签订了关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这是公司首次尝试以技术、品牌和管理输出方式推广绿筑PSC集成建筑体系。本次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86号办公楼七层

3、法定代表人:马建泽

上述合作方与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公共建筑成套产品技术体系(学校、医院、办公等公共建筑产品)的设计技术、制造技术和施工技术以及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年内甲方在公共建筑成套产品技术体系研发的所有新技术(以下简称新增技术)以及甲方绿筑VI标识系统;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授予许可所涵盖的技术体系、制造工艺、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2、其它资源支持:为保障装配式建筑在本协议许可地域的发展,甲方将对乙方有偿开放BIM设计、采购、代理销售等资源,具体价格另行商议。

3、经营区域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此区域内,甲方最多以本协议类似方式许可两家合作企业,乙方为第一家,第二家优先选择乙方参股设立的企业。

4、资源使用费支付:乙方应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伍仟万元整)。

5、其它约定:

(1)乙方支付全部资源使用费之后,甲、乙双方将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一亿元,双方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出资,具体由合资公司协议另行商定。

(2)合资公司将成为双方合作开拓协议许可区域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实施平台,并将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合资公司力争成为区域内专业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

(3)合资公司建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成后3年内,若乙方开发或承接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累计开工建筑面积未超过30万平方米,则甲方有权进入已被许可经营区域开发或承接装配式建筑项目。

6、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

(2)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绿筑PSC集成建筑系统是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多年研发的成果。它兼顾了钢结构和混凝土两种结构材料的优点,形成独特的全结构体系,其“全系统、全预制、全装配”的技术特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同时,绿筑PSC集成建筑体系不仅仅是建筑技术,还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之云 Z-Cloud”的信息化设计、采购、运营管理和运维管理,实现了产业技术和信息化管理双驱动。此次合作,也是绿筑PSC集成建筑体系的的市场化检验。

2、目前公司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主要采取“EMPC工程总承包”和“成套技术加盟”两种并行方式同步推广。在EMPC领域,公司已先后通过梅山江项目、青岛海阳项目和温州肯恩大学项目,逐步实现了商业化。本次合作协议是公司首次尝试以技术、品牌和管理输出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产品体系,是商业模式上的一次新突破。

3、本协议的承接将对公司当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甲乙双方将合资成立新公司,作为技术合作的实施平台。该投资的回报受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5、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协议的履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分析

1、现双方合作协议已签订,但实际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的经营水平具有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