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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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兴证资管)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7-057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兴证资管)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证资管”)持有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宇燃油”)股份24,249,65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5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龙宇燃油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后至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其中,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且龙宇燃油解除限售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15,427,367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自龙宇燃油解除限售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8,822,291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宇燃油”)于2017年9月2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截至告知函签署日,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旗下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龙宇燃油股份,名单如下:

金麒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鑫成10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鑫汇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鑫汇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鑫汇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鑫汇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阳光定向增发组合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石化财务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下称“该等资产管理计划”)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兴证资管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4,249,65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50%;来源于2016 年龙宇燃油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兴证资管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过去12 个月内未减持龙宇燃油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投资安排。

2、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及/或其他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自龙宇燃油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后至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其中,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且龙宇燃油解除限售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自龙宇燃油解除限售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

5、拟减持股份数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822,291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5,427,367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兴证资管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在参与2016年龙宇燃油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获配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兴证资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兴证资管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9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