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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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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7-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42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的通知,豫联集团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部分交易要素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9月22日,豫联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10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 )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用于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137号公告。

2017年9月21日,豫联集团将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期限变更至2018年9月21日。

2、2017年6月29日,豫联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66,6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7%)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99号公告。

2017年9月21日,豫联集团将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66,6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中的11,000,000股解除质押,剩余55,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6%)继续质押给东方证券。

截至目前,豫联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938,060,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6%;豫联集团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916,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3%。

豫联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以上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以上股份质押暂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