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7-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6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7年4月7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规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分期注册、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披露的《东方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9)、《东方集团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和2017年4月8日披露的《东方集团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4))。

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CP159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将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3、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