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7-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7-041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22日收到董事许丽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许丽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许丽萍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少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许丽萍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7-042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9月22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李长荣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长荣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长荣女士在任期内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李长荣女士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李长荣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由于李长荣女士离任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不足三名,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提名张爱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7-043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9月25日下午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宋济隆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17年9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许丽萍女士的辞职报告。许丽萍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同时,公司董事会成员由7名调增至11名,公司对董事会董事进行增选。经主要股东协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文国、宋和涛、杨战武、刘斌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9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由3名拟调增至4名,公司对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增选。经主要股东协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陈一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按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增加经营范围:从事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业务;公司注册资本由445,625,000元变更为 699,347,282元;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详见新《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2017年9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制度〉的议案》;

《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制度》详见2017年9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7年10月11日下午14:30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7年9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增选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文国先生:1972年10月出生,EMBA,任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升达(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富裕仓储(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年富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九江嘉柏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文国先生为富裕仓储(深圳)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富裕仓储(深圳)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8,541,423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宋和涛先生:1989年8月出生,本科,曾任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四川中德东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宋和涛先生为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通过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1,550,000股,与公司董事宋济隆先生为父子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战武先生:1974年4月出生,工业工程硕士,EMBA,曾任富士康科技集团MBU供应链负责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总监;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总裁;兼任郑州市年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年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杨战武先生为九江易维长和信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通过九江易维长和信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40,84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斌先生:1966年6月出生,EMBA在读,会计师。曾任华润集团德信行(珠海)天然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珠海致能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萍乡市荟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斌先生为九江易维长和信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通过九江易维长和信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032,672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一红女士: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英国ACCA资深会员, 财政部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历任宁波审计师事务所国内审计一部副主任、综合验资部负责人、所长助理、副所长、总经理;曾任宁波精达成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瑞鸿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陈一红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7-044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9月25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跃广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李长荣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长荣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长荣女士在任期内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李长荣女士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李长荣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由于李长荣女士离任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不足三名,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监事,提名张爱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如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爱民先生:1970年12月出生,本科,曾任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室主任及资信调查室主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中心副总监;现任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张爱民先生为九江易维长和信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通过九江易维长和信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032,672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7-045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9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下午15:00至2017年10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江北银海路1号公司行政楼1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四名非独立董事 。

1.1选举李文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宋和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杨战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刘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陈一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选举张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4、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别提示:

1、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7年10月9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宁波市江北银海路1号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忠、曹美萍

电话:0574-88398877

传真:0574-87587999

地址:宁波江北工业区银海路1号

邮编:315033

(五)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64

2. 投票简称:东力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 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 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本人(单位)出席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