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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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宁夏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联合实验室
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7-046

关于签订宁夏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联合实验室

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业务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公司云数据中心优势,充分利用宁夏地区医疗体制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本着“真诚合作,讲究实效,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联合实验室”,在宁夏地区各级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中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示范工作,并达成协议。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

乙方: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围绕健康医疗大数据行业相关的:1、行业治理大数据(卫生体制改革评估监测、医院精细化运营管理、医疗保险控费等);2、临床科研大数据(包括:临床决策支持、基因测序与精准医疗、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等);3、公共卫生大数据(包括:公共卫生监测评估和决策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响应、疾病危险因素监测评估和健康保健智能应用等)三大应用场景中急需解决的信息互通、数据分析等难题,积极协调各医疗机构提供相应需求及建议,并组织开展行业研讨会,构建解决方案,共同在宁夏自治区各级医院中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示范。

甲方同意与乙方共建健康医疗大数据项目合作基地,并进行正式授牌。甲方负责研究项目与课题的提出以及应用示范的推动与部署;乙方负责解决方案的研发、整合及基础设施的提供以及项目落地。双方以联合组建项目工作组的方式展开工作。

双方可联合组织学术活动,主办本地区行业学术年会,邀请知名学者进行学术讲座等形式,开展国内和国际技术交流。

双方应加强相互的信息沟通和有效合作,定期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并努力解决项目进展中的实际问题。

由双方共同合作研发的解决方案、科研成果等皆为双方机密,任何一方不得泄漏,不得在对方不知情情况下转让第三方。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到期后根据合作情况,经友好协商后再进行续签。

三、本次合作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合作是在国家2016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引导下,双方综合资源优势基础之上签订的合作协议。本次合作有利于促进公司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示范方面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因素

1、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

2、违约风险: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出现违约事项时,有可能造成本协议终止履行。

五、备查文件

1、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签署的《宁夏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