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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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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7-087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出具的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增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计划自2017年5月3日起6个月内,以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30,000万元,增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9)。

截至本公告日,兰石集团持有公司股票559,522,780股(占公司总股本54.5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数量为13,759,338股(占公司总股本1.34%)。

2、持有的首发限售股流通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持有公司首发限售流通股545,763,442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股份将于2017年10月9日起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7)。

二、股东承诺

1、针对公司实施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洛阳瑞泽石化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重大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9月21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兰石集团承诺自2017年9月21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持有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若在此期间发生减持的情形,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兰石重装所有。

2、针对2017年5月起实施的增持计划

兰石集团承诺自增持计划预计完成时间2017年11月3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若在此期间发生减持的情形,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兰石重装所有。

公司将督促兰石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7-088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持有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77,186,7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3%。截止本公告日,金石投资持有本公司70,082,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2017年7月22日(金石投资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10元/股的价格减持不超过 10,254,15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9月19日,金石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5日,金石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76,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截止本公告日,金石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104,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

公司于近日收到金石投资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金石投资减持时间已达本次计划减持时间的一半,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金石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186,76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53%。该股份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分红送股形成的股份。

(三)股东减持计划的披露情况:

2017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74),金石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10元/股的价格减持不超过 10,254,15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017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兰石重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临2017-084),金石投资减持股份数量已达本次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金石投资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7,104,2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9%。截至本公告日,金石投资减持时间已达本次计划减持时间的一半,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二)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石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四)金石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金石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7-086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59,144,41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56号)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石重装”)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并于2014年10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491,155,26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591,155,26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以下简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涉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合计为559,144,416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2014年10月9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2017年10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591,155,26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91,155,260股。

2015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91,155,260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6股,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于2015年4月24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945,848,416股,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2015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号]2722 号)核准,公司向5名特定认购对象合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79,567,154股。2016年1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公司总股本增至1,025,415,570股。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的股份数量。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一)兰石集团自愿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

1、自兰石重装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兰石重装股份,也不由兰石重装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兰石重装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兰石重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根据财政部“财企[2009]94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之规定,兰石重装发行并上市后,由兰石重装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2、兰石集团所持兰石重装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兰石重装总股本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减持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兰石集团出售股票收益归兰石重装所有,兰石集团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兰石重装指定账户,如因兰石集团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兰石集团将向兰石重装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兰石重装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份自愿锁定相关承诺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甘肃省国资委《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甘国资发改组【2013】287号),由兰石集团划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兰石集团的锁定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兰石集团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严格履行了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核查后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4、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保荐机构对兰石重装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为559,144,41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9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