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7-079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9月28日9时00分以现场加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前提下,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7-080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将专项制定操作流程,履行报备手续,保证依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项目基建部门、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交易支付合同,并与对方商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款项支付;

2、在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公司项目基建部门、采购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再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财务部门建立台帐,逐笔统计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财务部门在次月15日前将当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结算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票据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与置换等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日常产生经营活动中,坚持积极稳健的应收款政策,应收款余额长期保持相对较低的水平,但公司收取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也形成对公司资金的占用。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及基础建设等款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也有利于加快消化应收票据,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嘉澳环保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经嘉澳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嘉澳环保已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上述事项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嘉澳环保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7-08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前提下,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