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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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7-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7-071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标的公司属于硬质合金行业,经初步测算,预计本次重大事项的交易金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向贵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自2017年10月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预计在10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或相关事项经论证属于重大资产重组后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17-07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粉冶中心”)发来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告知函》及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湘0104民初7157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9月上旬,粉冶中心股东温州环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环亚”)作为原告,以粉冶中心作为被告,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金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君润恒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金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大誉湘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兆富成长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株洲兆富新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兆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温州环亚在民事起诉状中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决粉冶中心解散。温州环亚认为,粉冶中心股东之间已经形成实质性公司僵局,可以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方法解决,故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请求法院判令粉冶中心解散。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5日立案受理。

二、裁定情况

原告温州环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7年9月27日申请撤回起诉。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温州环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申请合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温州环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撤回起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不会直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