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2017-027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高登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波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和表决关于选举吴小明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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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项振华 侯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编号:临2017-28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10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吴小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及所作决议有效。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推选吴小明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之主席。
上述议案获3票赞成;无否决票、弃权票。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