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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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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2017-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0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彰武路50号同济君禧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晔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长丁洁民先生、独立董事储一昀先生、孙益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戴大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骆君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配售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配售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配股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配股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9为普通决议议案,本次所有议案均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莉、雷天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编号:临2017—041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关于公司更名的通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自2017年9月21日起,其公司名称由“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有关变更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控股股东的其他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

上述事项未涉及控股股东的股权变动,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实际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