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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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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7-048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0日向全体董事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在公司14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彪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行社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行社申请抵押贷款合计3亿元,借款期限为3年,用途为建设椰岛小城二期大健康住宅项目A区(详见公司2017-049号公告)。

授权公司经营层与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行社签订本次贷款相关合同。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7-049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17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行社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抵押贷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南白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计借款3亿元,贷款期限为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贷款金额:3亿元;

期限:三年;

用途:建设椰岛小城二期大健康住宅项目A区;

抵押物:公司名下位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的面积为76,685.3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金江国用(2012)第4782号】及地上未来新增在建工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金江国用(2012)第478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469001201206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付证号:(2017)澄建规建证第090号】(未来新增在建工程面积以实际抵押登记为准);

二、贷款和抵押的必要性

上述贷款用于公司椰岛小城二期地产项目的开发,是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发展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其中相关资产抵押亦为银行贷款所需,因此上述贷款和抵押是合理和必要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抵押贷款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行社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向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行社申请抵押贷款,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行社申请抵押贷款3亿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