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7-065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树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投资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投资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和《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7-066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杏泽兴禾”),杏泽兴禾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上海杏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杏泽管理”)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份额1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份额人民币5000万元,其他有限合伙人认缴剩余部分。

本事项已经2017年10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杏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刘文溢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5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3891号1幢A204-37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杏泽管理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认缴杏泽兴禾1000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图:

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投资标的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上海杏泽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大道2123号三楼西南区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并成为其有限合伙人。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设立规模

杏泽兴禾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在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中,基金管理人的出资比例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低于1%。

(2)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为5年,自本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如经营期限届满前3个月,本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本基金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但本企业累计存续期限不得超过7年。

(3)投资领域

创新生物医药,生物治疗和生物工程产品,包括且不仅限于大分子生物药、小分子靶向药物、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创新医疗器械,包括且不仅限于创新类耗材和器械;以及研发合同外包(CRO)、循环肿瘤检测等产业链相关领域。

(4)出资额的缴付期限:

有限合伙人分三期认缴出资,第一期4亿元,第二期3亿元,第三期3亿元。

普通合伙人缴款完成后,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第一期缴款通知。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缴款通知后三十(30)日内一次性缴足第一期认缴出资额4亿元的100%。在第一期资金投资金额达到3亿元时,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第二期缴款通知。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缴款通知后三十(30)日内一次性缴足第二期认缴出资额3亿元的100%。在第二期资金投资金额达到2.25亿元时,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第三期缴款通知。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缴款通知后三十(30)日内一次性缴足第三期认缴出资额3亿元的100%。

(5)管理费

年度管理费为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的2%。

(6)收益分配

分配顺序: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 “先回本后分利、不滚动投资”,全部还本且扣除应计提或支付的费用后的剩余的收益为可分配净收益,基金年化收益率高于 8%的情况下,实缴出资额全部回收后的余额,先按20%和80%的比例在基金管理人和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全体合伙人所获得的80%的收益按其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再进行分配。

分配形式:基金经营期间取得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均应在取得可分配资金后三十(30)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在合伙企业存续期结束后,或经合伙人会议决定提前清算的更早时间,在扣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基金运营费用后,本着最快的原则向基金合伙人分配可分配资金。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通过投资杏泽兴禾,能够充分利用其专业管理团队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发掘并培育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产业链布局的具有发展潜力的目标公司。同时分散项目前期培育的投资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显著影响,长期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医药板块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同时实现一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本次投资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于国际国内生物制药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研发审批不确定性大、投资风险相对较高等特点。另外,该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国际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技术创新与市场匹配度、监管政策以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7-067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叶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附后)。

截至本公告日止,张叶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张叶平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上述董事会秘书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此外,张叶平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叶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张叶平简历

张叶平,女,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历任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叶平女士持有本公司10万股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如下: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 邮编:515021

电话: 0754-88116066-188;0754-88105160

传真: 0754—88105160

邮箱: T-A-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