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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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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及其他单位
共同投资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2017-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7-091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及其他单位

共同投资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康得新),拟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及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得碳谷),增资金额合计130亿元,增资后康得碳谷的注册资本为140亿元。公司拟向康得碳谷增资20亿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14.29%;康得集团增资90亿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71.42%;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增资20亿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14.29%。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及其他单位共同投资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现将上述公告的相关信息补充披露如下:

一、康得碳谷财务信息

中介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康得碳谷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2017)京会兴审字第11010086号】,公司拟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康得碳谷尚处于筹划阶段,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为零。

二、增资康得碳谷的定价依据

由于目前康得碳谷设立于2017年8月,尚未开始运营,仍处于筹划阶段,因此本次增资的价格按照原始出资额1元/股的价格进行股本认缴。上市公司将与其他两方股东同步出资。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增关联交易。

如后续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部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四、康得新的主营业务为光学材料、预涂材料的生产、研发及销售,康得集团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碳纤维及碳纤维复合材料板块处于产能建设期,由大股东康得集团控股、康得新参股,相关关联投资议案均根据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其他

公司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确保关联方在业务、财务及资产等各方面保持独立,防范关联方违规操作等情形的发生。

公司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就本次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情况如有相关进展和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