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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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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永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进行约定式回购交易的情况如下:

彩虹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502,085,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7%。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彩虹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0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6%。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具体进展情况如下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永弟

二O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新股份,证券代码:002256)自2017年6月5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6月5日和2017年6月1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经论证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7年6月2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24日及2017年7月31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年8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2个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8月1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终止了与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与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仍在继续进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4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年9月4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及2017年10月14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次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因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中介机构加快工作进度,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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