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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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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柏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观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方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年初下降100%,主要系上年末持有的远期结售汇合同交割所致;

2.本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上升67.51%,系报告期内销售产品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入票据池质押金额增加,背书减少所致;

3.本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上升128.60%,系报告期内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4.本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下降32.70%,系报告期内部分土地保证金收回所致;

5.本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44.09%,系上年末持有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6.本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上升72.54%,系报告期内新增对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及联营企业实现利润计提投资收益共同影响所致;

7.本期末固定资产较年初上升42.03%,系报告期内山东工业园氨基酸项目交付使用,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8.本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下降60.70%,主要系报告期内山东工业园氨基酸项目交付使用,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9.本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上升84.88%,主要系本期预付长期资产款增加所致;

10.本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上升487.66%,主要系报告期内通过票据池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11.本期末预收款项较年初上升137.93%,主要系报告期末销售商品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2.本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33.71%,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上年末企业所得税所致;

13.本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上升159.63%,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押金保证金和暂收款增加所致;

14.本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上升75.11%,主要系报告期末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5.本期末专项应付款较年初上升601.51%,主要系本报告期取得科技专项资金所致;

16.本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下降55.86%,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变动所致;

17.本期末专项储备较年初上升71.86%,主要系安全生产费用本报告期计提数大于使用数所致;

18.本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下降31.20%,主要系子公司本报告期利润亏损所致;

19.公司前三季度税金及附加同比上升80.77%,系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及《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将2016年5月以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的发生额列报于“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之前的发生额仍列报于“管理费用”项目;

20.公司前三季度销售费用同比上升58.76%,主要系报告期内产品销售量增加致使装卸运输费及佣金增加;

21.公司前三季度财务费用同比上升25,678.12%,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变动所致;

22.公司前三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上升51.35%,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汇部分交割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3.公司前三季度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39.08%,主要系本期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将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改列“其他收益”,上年同期数据未作追溯调整所致;

24.公司前三季度少数股东损益同比下降134.69%,主要系子公司本报告期利润亏损所致;

25.公司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32.65%,主要系报告期内山东工业园氨基酸项目投入较去年同期减少及上年末持有的理财产品本期到期收回共同影响所致;

26.公司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78.16%,主要系报告期内分配股利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价不低于17.59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78,567,367股。最终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

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7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7年1月25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0122 号)。2017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70122 号)。2017年4月10日,公司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按照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了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22日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监督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许可[2017]1684号??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胡柏藩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 和 成 公告编号:2017-042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