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毛海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沅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定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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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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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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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90.01%,主要系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69.48%,主要系采购原材料及设备等预付款项增多所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下降54.58%,主要系公司收到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70.60%,主要系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较年初下降100%,主要系根据中钢集团债务重组安排将短期借款全部转为长期借款且当期未发生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100%,主要系应付票据到期付现且当期未开具应付票据所致;
7、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44%,主要系根据中钢集团债务重组安排将短期借款和部分其他应付款调整至长期借款科目所致;
8、资本公积较年初增长43.3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增加的资本溢价所致;
9、专项储备较年初增长49.24%,主要系当期收入增长,安全生产费计提基数增加,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多所致;
10、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长49.6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盈利水平上升,累计净利润增加所致;
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年初增长39.7%,主要原因系当期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且当期利润增长较大。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1-9月)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1.58%,主要因业务增长,订单增加所致;
2、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206.60%,主要因会计政策变更,部分税项由管理费用调整至该科目所致;
3、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51.13%,主要因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52.24%,主要因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多所致;
5、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163.07%,主要因联营企业铜陵纳源收益增长所致;
6、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67.40%,主要因业务增长盈利水平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38.48%,主要因当期确认收入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69.06%,主要因去年同期比较基数较小所致;
9、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72.10%,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83.0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82.55%,主要因报告期内受市场行情影响业务增长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1.35%,主要因去年同期收到浦口区拆迁管理中心拨付的拆迁补偿款导致基数增大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3.67%,主要因业务规模增大,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因报告期内收到较多票据未贴现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因公司理财到期收回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71.02%,主要因去年同期比较基数较小所致;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2.03%,主要因报告期内理财减少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受理财到期收回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因公司完成配套融资,收到募集资金2.6亿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0.65%,主要因权益分派增多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受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事宜,完成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事宜。相关新增股份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均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增至256,522,82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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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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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环保情况
公司并购的3家标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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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一)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1、建有废水处理站和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分别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处理站设计最大处理能力360m3/d,采用中和工艺处理酸性冲洗水,包括收集池、中和沉淀池及压滤机、水泵等。
2、废气处理设施为油烟收集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
3、固废贮存设施建有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库面积34㎡,防渗防雨防盗,并设立了相关环保标识牌,危废按要求合规转移处置。
以上所有防治污染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二)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废水防治设施:包含阳离子树脂交换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多级沉降池、污水处理池、中和池及压滤机、罗茨风机、水泵等;处理能力为400m3/d。
2、废气防治设施:布袋、旋风、湿式除尘器等;处理能力为50000m3/h。
3、固废存放在固废仓库中,定期回收。
以上所有防治污染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三)中唯炼焦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废水防治设施:污水处理池、阳离子树脂交换污水处理系统、中和池和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为80m3/d。
2、固废:中唯炼焦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厂区内,租赁热能院厂房,乳化液按要求合规转移处置;废包装物存放在固废仓库中,定期回收。
以上所有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海波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7-071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与声明: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文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25652282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1116553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2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1116488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2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6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655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655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655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7-072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