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11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弘高,证券代码:002504)于 2017 年 05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停牌筹划的购买资产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 年 06 月 14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于2017 年 06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56),停牌期间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现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拟购买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的控股股权,标的企业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古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勘察设计、消防工程、隧道工程等业务。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为浙江华升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杭飞龙先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标的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等均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同相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方重组事宜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相应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公司已与标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签署了本次交易的意向协议书,但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任何关于交易安排的正式协议。
公司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本次交易涉及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进行了自查。
三、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1、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后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中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于2017 年 6 月 1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由重大事项停牌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3、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06 月 30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4、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7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6 个月;2017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5、2017 年 9 月 1 日,公司发布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和六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6、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在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进展公告,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组织相关各方沟通、协商交易方案,整理及编制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申报材料及信息披露资料等。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的主要原则达成共识,但由于标的公司在诉讼、内控等方面需要进行规范的事项较多,相关工作不能在预计时间内完成,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并经公司充分讨论和审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收购华升建设,从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重组后,公司也会在业务开展上继续与标的企业商讨合作。
五、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相关各方友好协商 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 战略,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结合既定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六、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于 2017年10月27日召开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会,说明会召开之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计划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11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定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14:00-15:00在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召开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3、说明会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
二、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何宁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江五洲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韩力伟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程岩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会议召开期间内登录网站“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在投资者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慧、李其燃
电话:010-57963201
邮箱:hgcy002504@126.com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投资 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