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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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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青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3.1.2利润表项目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14日,公司承建的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滨海北区 H2#4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所在滨海县黄海海域发生强雷电天气,项目海上升压站一层平台35KV电缆发生爆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海上风电业务的开展未受到前述事件的影响,报告期内新签《中电投大丰H3#300MW海上风电项目单桩与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塔架制造、风电机组设备安装、海缆敷设及海上升压站建造与安装合同》,合同金额13.68亿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1),自公告披露之日2015年7月1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若华电重工股票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且华电重工股票价格低于本预案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的最低收盘价格12.44元/股,本公司控股股东华电科工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增持华电重工社会公众股份,连续12个月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华电重工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不出售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华电科工先后于2015年8月26日、9月15日两次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1,050,180股,合计11,205,465.7元,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151.70万元,同比增加13.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34万元,同比减少95.23%。2016年,公司新签合同70.26亿元,其中,于2016年确认收入7.14亿元;2017年1-9月,公司新签合同41.81亿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金额为17.42亿元。

目前,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原因有国家对于煤电投资建设的调控,致使公司物料、管道、空冷和电站钢结构等传统优势业务部分在手合同执行进度放缓、新合同获取难度加大、项目利润空间变小、项目执行难度提升;在公司业务所处行业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背景下,公司部分项目结算压力增大;钢铁等行业的供给侧改革,使得钢材价格维持高位,挤压了部分项目的利润空间。

公司名称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青松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43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董事彭刚平先生、独立董事陆大明先生和独立董事马海涛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6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青松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土地(房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武汉华电”)以土地(房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6,000万元,并授权武汉华电经营层办理合同及文件签署等相关的全部事宜。

三、《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为有效缓解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短期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同意公司向其提供委托贷款3,000万元,期限一年。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国有上市公司的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报备文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44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佳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土地(房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三、《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四、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报备文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45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电重工”)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国有上市公司的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章程》其余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公司《章程》中引用的前文条款序号相应更新,其他内容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相关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1226 公司简称:华电重工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