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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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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利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贺利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78.99%,主要因为行业存在普遍垫资现象,付款增加。

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55.95%,主要原因收取了部分甲方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476.19%,主要因为 2017 年公司项目签约额大幅增加,施工的项目较多,需要预付较多的材料费和劳务费,导致预付金额增加。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20.20%,主要因为公司签约额大幅增加,参与投标的工程项目较多,支出了较多的投标保证金,导致其他应收款增幅较大。

5、存货较期初增加65.22%,主要因为2017年公司项目签约额大幅增加,施工的项目较多,导致存货增加,公司的施工项目处于正常履行状态,不存在减值风险。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413.94%,主要因为公司今年增加的银行理财项目。

7、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82.35%,主要因为公司签约额大幅增加,部分项目收取了甲方的预付款。

8、1-9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2.35%,主要因为近年来,建筑装饰行业竞争比较激烈,再加上宏观经济波及地产等下游行业投资增速放缓,对公司的业务开拓构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抢占客户资源,公司以前签了很多垫资项目,但垫资项目回款周期长,资金压力大,所以2016年以来公司陆续减少了垫资项目的签约,并放缓了垫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影响了2017年的业绩。

9、1-9月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42.46%,主要受营业收入的影响,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10、1-9月份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94.72%,主要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因实行全面营改增税收政策,公司主要税种类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而导致。

11、1-9月份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3.78%,主要因为2017 年公司加强了市场开拓,签约量同比明显增长,随着经营规模扩张导致管理费用有所增加。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5.06%,主要因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使得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13、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3.52%,主要因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使得营业利润减少。

14、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2.53%,主要因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使得利润总额减少。

1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4.31%,主要因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使得净利润减少。

1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5296261.67%,主要因为2017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76.57%,主要是去年因施工项目受到了处罚所致。

18、1-9月份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8.88%,主要是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支付增加所致。

19、1-9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95.58%,主要是主要原因是行业存在普遍垫资现象,工程款回收相对较慢,回款周期长所致。

20、1-9月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88.93%,主要是进行理财和对外投资的支出。

21、1-9月份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1.1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减少了借款融资相关活动。

22、1-9月份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因为2016年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了保理公司收到了保理款项。

23、1-9月份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2016年偿还了控股股东之前的借款。

24、1-9月份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0.40%,主要因为2016年进行了权益分派所致。

25、1-9月份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5%,主要因为退回认购方定增款项所致。

26、1-9月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64%,主要原因为上期收回保理款项所致。

27、1-9月份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77.64%,主要原因2016年底回款增加所致。

28、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5.10%,主要原因2016年底回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17年4月29日已披露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并于2017年9月30日披露了更新后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基于2016年度财务数据的更正,并更正了部分非财务信息,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补充披露了更新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宁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112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