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钱金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宣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旭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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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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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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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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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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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9月21日收到激励对象的全部款项,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22日出具了《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股款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868号),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9月2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截至2017年9月22日止,公司从激励对象收到本次募集款共计人民币74,424,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8,4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6,024,000元。所有募集股款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8,8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08,800,0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7,2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17,200,000元。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00,000股,于2017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我司于2017年10月20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金波
日期 2017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3116 公司简称:红蜻蜓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