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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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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公告编号:2017-035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金波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激励计划已于2017年10月19日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也将随之发生变化,由人民币408,8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17,200,000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因注册资本变更所致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 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公告编号:2017-036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10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年10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满仓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公告编号:2017-037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激励计划已于2017年10月19日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也将随之发生变化,由人民币408,8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17,200,000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具体修订如下:

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16证券简称:红蜻蜓公告编号:2017-038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6日

至2017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31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 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17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4: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

联系人:薛霞、戴蓉

电话:0577-67998807、0577-67998807

传真:0577-67350516、0577-67350516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