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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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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卫东、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尹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祖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屈波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试验工场资产处置事项:

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试验工场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试验工场资产进行处置的公告》及《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试验工场资产处置情况的专项说明》[瑞华专函字(2016)43010001号]等。

2015年2月4日本公司与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签订《望城区国有土地收回征收补偿协议》,望城区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司位于望城区试验工场分公司所属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征收并给予补偿,被征收土地面积75364.8平方米(望国用[2003]第131号),征收补偿总额为170,285,300.00元,征收补偿的范围包括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损失,停工损失、员工安置支出及其他损失和支出。补偿金额待该宗地变性挂牌出让且全部土地价款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实支付征收补偿款。2015年6月8日,本公司已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移交望城区国土资源局办理权证注销手续。

截止本报告日,纳入征收补偿范围内的相关资产已核销,做为当期拆迁损失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征收补偿款尚未收回。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适时将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956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和答复,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披露。

2017年8月11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1号),详见2017年8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湖南海利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的公告》(编号:2017-022)。

目前,公司积极与中介机构及相关方等沟通协调,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3)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利株洲停产退出事宜:

为了认真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6】26号)和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2017年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利株洲作为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企业,按照整体关停退出安排,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关停退出的议案》,海利株洲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已于2017年6月30日实施全面停产。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开展海利株洲停产相关后续工作。2017年8月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购全资子公司海利株洲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株洲市石峰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利株洲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收购补偿费总金额为人民币16880万元,详见2017年8月18日、2017年8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湖南海利第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7-023)、《湖南海利关于政府收购全资子公司海利株洲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的公告》(编号:2017-024)、《湖南海利第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7-025)、《株洲市石峰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海利株洲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鹏信咨询字[2017]第F1200号)》、《湖南海利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海利株洲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事宜的补充公告》(编号:2017-026)、《关于政府收购海利株洲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会计处理的专项说明》等。

目前,海利株洲正积极制定人员分流安置方案,相关资产包括剩余资产的清理、注销、过户、处置等工作也尚在进行中。

1.10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霖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17-03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本公告之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731 公司简称:湖南海利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