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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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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亚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货币资金:主要系投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主要系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主要系经营性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存货:主要系本期备库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系一年内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主要系本期在建房产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预付的设备款和工程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主要系本期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主要系本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致

长期借款:主要系银行的长期贷款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税金及附加:主要系本期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在此科目列示所致

财务费用: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主要系本期政府补贴减少及与资产相关的收益在其他收益中列示所致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性资产收益减少所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性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材料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卫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261 公司简称:阳光照明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