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8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许荣年、任国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9,344,2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1%)的股东、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许荣年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3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4%。
2、持本公司股份1,021,9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4%)的股东、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任国晓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
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收到许荣年先生、任国晓女士《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许荣年、任国晓;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许荣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44,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
截至本公告日,任国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21,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
许荣年拟减持不超过2,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4%;任国晓拟减持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三、与股份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许荣年、任国晓承诺:“在其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许荣年先生、任国晓女士正常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许荣年先生、任国晓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许荣年先生、任国晓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许荣年先生、任国晓女士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许荣年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任国晓女士《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9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股东洪树鹏、邹欢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赞宇科技股集团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公司董事洪树鹏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5%;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邹欢金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8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6%。
2017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洪树鹏先生、邹欢金先生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注: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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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洪树鹏先生、邹欢金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洪树鹏先生、邹欢金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邹欢金先生《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洪树鹏先生《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0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 ) 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符合授权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0万股,相关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9月13日上市。
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由“肆亿壹仟陆佰捌拾万元整”变更为“肆亿贰仟贰佰贰拾万元整”。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9902K;
名称: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城头巷128号;
法定代表人:方银军;
注册资本:肆亿贰仟贰佰贰拾万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19日;
营业期限:2000年09月1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凭许可证经营),轻纺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洗涤用品、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配套工程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