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份经营简报
证券代码:601155证券简称:新城控股编号:2017-11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份经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披露信息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及季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一、公司2017年10月份经营情况
10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142.57亿元,销售面积约101.92万平方米,(包含合营项目合同销售金额32.04亿元及销售面积20.09万平方米)。
1-10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891.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52%,累计销售面积约647.98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33.87%(包含合营项目1-10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247.67亿元及累计销售面积126.24万平方米)。
二、公司近期新增土地情况
1、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陕西省宝鸡市编号为宝市高招拍挂字[2017]20号、宝市高招拍挂字[2017]21号及宝市高招拍挂字[2017]22号地块。其中:宝市高招拍挂字[2017]20号地块位于宝鸡市东沙河西路以西、渭滨大道和和谐大道之间,规划用地面积为62,679.3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3.5;宝市高招拍挂字[2017]21号地块位于宝鸡市和谐大道以南、站前大道以北、东沙河西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为32,160.7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3.5;宝市高招拍挂字[2017]22号地块位于宝鸡市渭滨大道以南、规划路以西、高新五路东辅道以东,规划用地面积为50,846.7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容积率≤5.5。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38,060.03万元。
2、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常州市编号为JZX20170603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方西路南侧、名山路东侧,出让面积为91,317.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1.8且≤3.0。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04,000.00万元。
3、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淮安市编号为淮国土(开)挂2017第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路西侧、汕头路北侧,出让面积为66,931.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0且≤2.2。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41,080.00万元。
4、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湖南省长沙县编号为[2017]经网挂17号地块。该地块位于长沙市长沙县经济开发区,映霞路以北、东七路以东、黄兴大道以西、泉塘安置小区以南,出让面积为30,913.0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1.0且≤4.2。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35%权益,需支付价款13,699.00万元。
5、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浙江省湖州市编号为湖开土2017-0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湖州市经济开发区湘几漾单元,公园二路以西、二环西路及辅道以东、田园路以南、机埠港及辅道以北,出让面积为77,913.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8。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25%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1,200.00万元。
6、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地块。该地块位于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西邻芙蓉路、东临开福区未出让用地、北邻高冲路、南临鹅秀路,出让面积为34,666.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4.0。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90%权益,需支付23,633.59万元。
7、公司通过收购方式取得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欧乐堡项目。该项目位于德州市齐河县国道309以北、古城大道以东,占地面积为275,386.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1.0且≤2.0。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价款84,763.81万元。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