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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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
部分员工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7-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17- 05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

部分员工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3 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东正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阳光集团”)的通知,福建阳光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不包含本公司,下同)部分员工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成立资产管理计划兴证资管鑫众7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资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了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目的

增持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量力而行、长期持有的原则,通过本资管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人员

本次增持人员系福建阳光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不包含本公司)的部分员工。

三、本资管计划基本情况

(一)本资管计划由管理人兴证资管设立,总规模为 人民币 12,799 万元,不设置分级。

(二)本资管计划存续期为 21 个月,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资管计划最后一次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计算。

(三)根据本资管计划要求,所有参与本资管计划之增持人员及本资管计划管理人承诺:在本资管计划存续期间,对于透过本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而拥有的表决权,均放弃相应的表决权。

四、首次购买情况及后续购买计划

(一)2017 年 11 月 2 日,本资管计划首次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176.89 万股,交易金额 3,006.17 万元,成交均价为 16.9950 元/股,购入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7% 。本资管计划后续将择机继续购买公司股份。

(二)所有参与本资管计划之增持人员及本资管计划管理人承诺:资管计划涉及的公司股份变动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在股份变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等行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福建阳光集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关注本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事项的相关安排,是增持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而提出,并非以控股股东扩大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支配为目的。

(三)本次增持事宜中,参与资管计划系由福建阳光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相关员工利益相关方独立、自愿决策,福建阳光集团并未就该等利益相关方是否必须、应该参与本资管计划以及参与份额等事项作出要求或干涉,亦未对本资管计划及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控制或施加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3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公告编号:2017- 055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2.00、4.00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3.00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东正投资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17年11月13 日上午11:00点前到本公司股证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股证办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规则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本次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办理大会有关程序方面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书面提交发言的内容要点。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多的在先,发言围绕大会的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五)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的,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能发言。

(六)除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成员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八)股东须了解的超出会议议案范围的公司具体情况,可以在会后向大会秘书处咨询。

七、现场股东大会主要程序

(一)主持人根据股东签到情况,宣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本金额的比例。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工作人员(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四)宣读股东大会议案。

(五)股东对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意见,公司相关人员回答提问。

(六)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并进行投票表决。

(七)投票表决完毕后,宣布休会(由唱票人、记票人、监票人对现场表决结果进行统计,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监票人公布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见证。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八、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真:0597-2237446

联系人:卢珍丽、邓勇强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0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议案内容

议案一:关于推荐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职于2017年11月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换届选举。

经本届董事会与主要股东单位协商,拟推荐林冰女士、何媚女士、林贻辉先生、吕建波先生、廖剑锋先生、温能全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肖伟先生、何少平先生、郑甘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请审议!

议案二:关于与兴业银行开展日常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鉴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之间开展的存款、贷款、结算等日常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特提交本议案供审议,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关联关系人、董事林腾蛟先生同时担任兴业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兴业银行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与兴业银行开展存款、贷款、结算等日常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敞口不超过12亿元),公司将根据资金使用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性或者分批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有效期2年。

2、公司在兴业银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各种存款业务,公司预计在兴业银行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2年。

3、兴业银行为公司提供日常资金结算业务。

(三)定价政策

公司与兴业银行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授信类关联交易,相关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受信主体同类授信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与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相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法定代表人:高建平,注册资本207.74亿元,注册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兴业银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60,858.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3,242 .24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70.60亿元、净利润538.50亿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兴业银行开展的日常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兴业银行为公司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支持、服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黄炜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兴业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两年。

请审议!

议案三: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捌亿元,内容包括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票据池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业务。该授信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关联关系人、董事林腾蛟先生同时担任兴业银行董事,兴业银行属于本公司关联方。根据相关方要求,公司需对该授信事项下的授信敞口向兴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1、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敞口90,000万元由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敞口7,000万元由福建龙净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厦门龙净环保物料输送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敞口2,000万元由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龙岩龙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敞口2,000万元由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福建龙净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敞口1,000万元由龙岩龙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厦门龙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敞口3,000万元由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4,3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敞口3,000万元由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8、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敞口1,500万元由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黄炜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请审议!

议案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条款作修改如下:

1、原:第五条公司住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 81 号

修改为:第五条公司住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

2、原: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设备、输送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修改为: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输送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土壤修复、节能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投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环保设施运营(凭资质证经营);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请审议!

议案五:关于推荐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职于2017年11月到期,公司监事会将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届监事会与主要股东单位协商,同意推荐林文辉先生、章瑞乾先生为股东代表出任的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推荐廖伟先生为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请审议!

附件3:董、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冰女士:1968年8月出生,硕士(MBA)。曾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先后荣获“2010年度杰出创业女性” 、“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知识产权管理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为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福州市人大代表。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何媚女士:1972年9月出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青联副主席。曾任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裁、董事长,阳光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现任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贻辉先生:1965年12月出生,集美财经学校外资专业毕业。曾任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投资审计委员会主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吕建波先生:1975年6月出生,硕士。曾任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阳光控股有限公司总裁。

廖剑锋先生:1972年4月出生,厦门大学金融专业毕业。曾任福建金山医药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经理,福建缔邦集团法务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福建省东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温能全先生:1967年8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杭茶地中心校教师、上杭团县委学少部部长、上杭泮境乡政府副乡长、上杭南阳镇党委副书记及镇长、上杭南阳镇党委书记、上杭县财政局局长兼闽西兴杭国投公司董事长、上杭县政府副县长、龙岩市经贸委(经信委)党组副书记及副主任。现任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

肖伟先生:1965年6月出生,博士、律师、教授、高级经济师。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总法律顾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研究室副主任。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厦门大学社会与科学研究处副处长、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何少平先生:1957年8月出生,硕士,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任集美财经学院讲师、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厦门城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审计部经理、厦门住宅建设集团风险控制总监。现任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郑甘澍先生:1959年11月出生,应用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厦门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系主任。现任厦门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教授、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文辉先生,1978年9月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阳光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昆仑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HK08077)独立非执行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

章瑞乾先生,1965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曾任民航福建省管理局会计、兴业银行龙岩分行漳平办事处副主任、分行办公室副主任;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岩市会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龙岩市“三大集团公司”专职监事。现任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中心负责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