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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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122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7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集团”)的通知,远东控股集团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如下:

一、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具体情况

近日,远东控股集团购回了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4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无限售流通股,并将该无限售流通股(4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述质押业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远东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90,084,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4%;远东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491,855,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22%。目前远东控股集团质押股份总数为1,422,9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5.49%,占公司总股本的64.11%;远东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1,422,9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5.38%,占公司总股本的64.11%。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远东控股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目的是为融资提供担保。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远东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投资收益、股票分红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被平仓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123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能电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艾能电力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400万元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艾能电力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400万元,公司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5月23日)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6月16日)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艾能电力审议通过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公告》(编号:临2017-048)。

公司本次为艾能电力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艾能电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400万元,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塘浜路103号287室C座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以上凭资质),合同能源管理,工程设备及材料、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对电力行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艾能电力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为艾能电力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前艾能电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艾能电力70%的股权,自然人股东朱柯丁、童建民共计持有艾能电力30%的股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艾能电力剩余30%股权的事项(编号:临2017-072),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权变更尚未完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2,400万元

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反担保情况:反担保人为艾能电力两位自然人股东,反担保金额为《保证合同》的30%,反担保方式为连带共同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公司履行代偿责任后次日起算两年至反担保责任履行完毕止。

四、董事会意见

艾能电力作为公司智慧能源产业链上规划设计、施工安装、EPC工程总包等重要环节的重点承接单位,本次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艾能电力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确保艾能电力持续稳健发展,对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和市场有着积极意义,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艾能电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有管控权,担保风险可控,且艾能电力少数股东就该项担保业务提供了反担保可相应保障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72,561.41万元(包括本次担保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83.98%,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