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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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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2017-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7—15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发布了《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根据相关要求需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现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予以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海全新好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吴日松、陈卓婷系夫妻关系,两人合计持有前海全新好45%的股权;2016年6月20日,唐小宏与吴日松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唐小宏将其所持有的前海全新好37%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吴日松行使,委托期限为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唐小宏不再担任前海全新好股东之日止;吴日松、陈卓婷合计拥有前海全新好82%股权对应的表决权,系前海全新好的实际控制人。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泓钧资管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根据泓钧实业有限公司与唐小宏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泓钧实业有限公司将其对泓钧资管持有的股权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唐小宏行使,结合此前深圳前海昊堃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与唐小宏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唐小宏享有泓钧资管100%表决权,为泓钧资管实际控制人。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乐铮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乐铮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许春铮先生。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卓婷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89%的股份,其与吴日松为夫妻关系。泓钧资管持有上市公司13.53%的股份,2016 年11 月2 日,泓钧资管和吴日松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所持上市公司13.42%的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吴日松行使,委托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前海全新好系吴日松、陈卓婷夫妇控制的下属企业,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取得广州博融持有的上市公司1.7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海乐铮为许春铮控制的下属企业,除本次权益变动内容外,上海乐铮与一致行动人并无其他产权关系。

补充后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将会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敬请投资者查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