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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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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换和最低持有份额数额限制的公告

2017-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服务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根据旗下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决定自 2017 年11 月 13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换和最低持有份额和的数额限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二、 调整内容

1、自2017年11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及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调整为 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为单笔 1元(含申购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时,每笔转换转出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由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转换转入到上述适用基金时,单笔转换金额不进行限制。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上述基金业务的,原规则不进行调整。

2、各代销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含定期定额申购)、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含定期定额申购)、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单笔最低转换限制和单个账户最低持有份额限制,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应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上述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3、如适用基金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业务,需开通该类业务后生效,并以该基金产品相关业务开通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