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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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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
公 告

2017-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13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07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左洪波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和1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湖北省中经贸易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1月06日,购回期限为2017年12月20日。

此次质押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63%。截止本公告日,左洪波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33,223,5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0%;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28,8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8.1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64%。

2、褚淑霞女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8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湖北省中经贸易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1月06日,购回期限为2017年12月20日。

此次质押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3.10%。截止本公告日,褚淑霞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57,483,0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3%;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51,152,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5.9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32%。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说明

左洪波先生及褚淑霞女士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个人融资。左洪波先生及褚淑霞女士的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08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138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2日起连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0日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081)。2017年7月1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093),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2日起继续停牌。

2017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2017年8月14日起预计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发布的《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7-100)。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9月1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104)。

2017年9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针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延期复牌原因等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解答。详见公司2017年9月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临2017-111)。

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9月1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就继续停牌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9 月12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114)。

2017年9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框架协议的议案》(临2017-118),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17-119)。

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127),公司继续停牌,预计将在2017年11月12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进展公告(临2017-083、临2017-085、临2017-090、临2017-092、临2017-096、临2017-097、临2017-098、临2017-099、临2017-102、临2017-108、临2017-109、临2017-112、临2017-121、临2017-124、临2017-125、临2017-129、临2017-135、临2017-13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协调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就重组交易方案细节内容和协议的具体条款与交易对方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证、协商,起草了重组预案初稿。按照本次交易初步方案,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大股东向标的公司原有股东购买一部分股权的交易尚未完成最终交割,交易方案较为复杂,交易对方尚需履行关于本次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同时,由于本次交易涉及海外并购,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布在多个国家或地区,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各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鉴于相关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动并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方案的论证、确认及完善工作,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公司拟筹划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