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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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1月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六名,董事侯又森先生和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吴冬兰女士、陈智敏女士、毛美英女士等五名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董事蔡礼永先生、谢瑾琨先生和侯又森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就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2017年11月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礼永先生、谢瑾琨先生和侯又森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如下事宜:

(1)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标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资金托管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7年11月24日下午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于2017年11月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1月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立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签字,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监事叶立君先生和施加民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并对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亦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参与对象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15:00至2017年1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议案1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1日9:0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伟星股份证券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项婷婷、黄志强 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 真:0576-8512659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03”,投票简称为“伟星投票”。

2、议案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持股性质: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