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7-34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21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其他高管的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6、 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议案2、3、4为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5、6为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温生俊、林靖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