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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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2017-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2017-076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或“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2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22日

至2017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17年11月14日公告的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北京金枪鱼东时贸易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 A 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7年 11月21日09:00-11:30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11月 21日 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董京阳 季冬鹏

(三)联系电话:010-53223377 传真:010-61220996

(四)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五)邮编:102600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