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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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7-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7-050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关于质押公司股票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近日,上海晶茨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494,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40%)质押给自然人丁红,质押期限为6个月;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778,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26%)质押给自然人张海彬,质押期限为6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晶茨合计持有公司135,142,2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19%。本次质押完成后,上海晶茨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35,132,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85%。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上海晶茨本次股份质押用于其自身资金周转需要。

根据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约定,如出质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质押权人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票及其派生权益,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质押担保债务。

上海晶茨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海晶茨本次股票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