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拟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094、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7-111
债券代码:125674 债券简称:15名城0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拟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发行人”)于2015年12月4日完成发行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5名城03”,发行规模5亿元人民币,发行利8.08%,期限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7年10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暨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2017-088)。根据《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关于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约定,公司将于2017年年末(2017年12月4日)行使对“15名城03”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5名城03”进行全部赎回。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15名城03”赎回和兑付事宜,并按照规定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