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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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公告编号:2017-083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三楼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杨广亮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赵时运先生、董事陈广明先生、薛蕴春先生和独立董事王德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1人,监事程长祥、袁国语先生和职工代表监事汪乐生先生(已辞职,继续履行职务)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赵作平先生(兼任副总经理)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张晓林先生、副总经理杨海飞先生、副总经理徐少华先生、财务总监徐亮先生、总法律顾问李素平女士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和汪明月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喻荣虎、汪明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安徽水利2017年第三次临时大会决议;

2、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水利2017年第三次临时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