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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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7  900923 证券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公告编号:2017-037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525号 百联集团教育培训中心4号楼二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永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吴平董事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17年度财务审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和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徐晨、朱玉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