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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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征收及补偿事宜的公告

2017-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17-004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征收及补偿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4日、11月16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其中提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特”)正在就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的房屋的征收及补偿事宜与有关部门商谈,现针对上述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正在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就位于江宁区上坊镇机场村的房屋的征收及补偿事宜进行商谈,包括工业用地(宁江国用(2010)第00417号)面积6,254平方米、非住宅用房(房权证东山字第01064069号)2,802平方米,以及无证房屋21,683平方米、无证辅房及简易房430平方米。

前述房屋为江苏博特所有,其中部分房屋曾由江苏博特租与公司用于混凝土外加剂生产。2017年3月,因江宁区旧城改造、上述房屋即将被拆迁,公司已不再使用上述房屋。前述内容已在《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因此,本次房屋征收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进一步影响。因房屋征收,公司停止使用上述生产场所,预计公司将由此获得主要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在内的相关补偿,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构成积极影响,具体涉及面积、金额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博特与有关部门商谈确定。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博特尚未与有关部门签署任何协议,如有进一步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以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