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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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公告编号:2017-07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北宫东街321号亚星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从跃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副董事长曹希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蔡清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顾亚平先生、蔡荣鑫先生、李光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古开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孙岩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王瑞林先生、副总经理王景春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增加生产加工服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3、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2、3、4。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贵州朝华明鑫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朝华、王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贵州朝华明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大会人员资格、本次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7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根据担保合同扣划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乐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星化学”)目前到期电子银行承兑汇票15,000,000元人民币,该到期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属于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由于乐星化学财务状况不佳,无力偿还上述到期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负连带担保责任。

因乐星化学到期未还款,中国银行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的通知,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中国银行已从公司账户扣划15,000,000元人民币。

本次中国银行扣划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反担保抵押协议》向乐星化学进行追偿。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7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财产份额转让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30日,由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汇理”)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深圳长城汇理二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二号专项”)、深圳长城汇理四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长城汇理五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华清汇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四家合伙企业的的全体合伙人,与山东成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泰控股”)及其控股股东文斌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通过财产份额转让的方式将合伙企业100%财产份额转让予受让方(详见临2017-066公告)。

2017年11月16日,长城汇理收到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15,000 万元,并于当日完成了二号专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临2017-075公告)。

公司今日接到成泰控股的通知,二号专项完成了更名手续,名称变更为“深圳成泰一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